申请事项名称: |
关于(尉氏县裕宏铜业有限公司)从(山东齐润)移入固体废物的申请事项 |
企业名称: |
尉氏县裕宏铜业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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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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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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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2233520251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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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高东亮 |
联系人: |
李志军 |
电子邮箱: |
jinruigs1188@163.com |
移动电话: |
13781119999 |
受理编号: |
00545 |
受理时间: |
2018-03-12 10:02:53 |
办件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部门: |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
暂无信息
豫固转移函〔2018〕155 号
关于征求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
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意见的复函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贵厅《关于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征求意见的函》(鲁环固转函〔2018〕12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尉氏县裕宏铜业有限公司持有开封市环保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汴环许可危废字006号),综合经营废催化剂和含金属废物;危险废物类别包括HW49,HW50;经营规模为360000吨/年;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2年4月6日。我厅同意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含镍废催化剂1000吨(HW50,251-017-50)、30吨加氢废催化剂(HW50,251-016-50)、30吨MTBE废催化剂(HW50,261-170-50)转移至我省尉氏县裕宏铜业有限公司处置,转移时限至2018年12月31日。
二、请监督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我厅复函的转移种类、数量、时限进行转移;转移过程要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填写和运行转移联单;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运输危险废物,防止危险废物流散、泄漏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确保运输安全;请产生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开封市环保局,由开封市环保局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接受、转移、处置废物的各个环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此复。
联 系 人:河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李海涛
联系电话:0371—66309556
传 真:0371—66309550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号
联 系 人:开封市环境保护局 付裕
联系电话:0371—23150569
地 址:开封市鼓楼区万善街2号
2018年4月8日
主办: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督办: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抄送:开封市环保局,尉氏县裕宏铜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 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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