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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7月8日拟对固始威科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机加零件表面处理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固始威科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机加零件表面处理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66309116
传真:0371—66309116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固始威科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机加零件表面处理基地建设项目 | 固始县产业集聚区 | 固始威科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为新建,生产规模为年表面处理各类结构件20万吨(折合面积400万平方米)。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包括4条电镀线(1条挂镀锌线,1条挂镀锌镍线,1条滚镀镍线,1条滚镀铬线),1条电泳线,1条热镀锌;储运工程包括化学品库、仓库,盐酸储罐区;公用及辅助工程包括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纯水车间及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总投资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016.8万元,占总投资的5.08%。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电镀锌线及电镀锌镍线酸洗、活化、退镀工序产生的酸雾,分别经二级碱液喷淋设施处理。电镀镍线及电镀铬线酸洗、活化工序产生的酸雾分别经二级碱液喷淋设施处理,铬酸雾经凝聚回收装置+碱液喷淋塔处理。以上废气经处理后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废气排放标准的要求。 热镀锌线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经二级碱液喷淋设施处理;热浸镀锌工序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项目热镀锌工序天然气加热炉废气能够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中标准要求及《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的要求。 项目电泳烘干工序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采取催化燃烧+20m高排气筒的处理措施处理后,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2017〕162号)限值要求。项目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原料,采取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技术,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及《河南省2019年锅炉污染治理方案》中新建燃气锅炉的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含锌废水经含锌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清水回用于电镀锌工序,浓水进入蒸发系统。含镍及磷化废水经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清水回用于电镀锌镍、电镀镍工序,浓水进入蒸发系统。含铜废水经含铜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清水回用于电镀铜工序,浓水进入蒸发系统。含铬废水经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清水回用于电镀铬、钝化工序,浓水进入蒸发系统。各项重金属污染物经相应的预处理措施处理后,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中相关要求。 本项目综合废水主要包括:前处理废水、电泳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锅炉房排污水、废气处理废水,经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清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浓水进入蒸发系统。针对以上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浓水,设置1套MVR蒸发系统进行蒸发处理,冷凝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污盐作为危废进行处置。 循环系统冷却水和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系统冷却水从总排口外排,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的要求及固始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固始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本次评价提出采取源头控制,各功能单元进行分区防渗处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进行跟踪监测。在严格落实上述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新建全封闭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其中电镀槽渣、含重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锌渣、废包装桶等一般固废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 5.风险防范。本项目新建储罐区围堰、氯化氢泄漏报警装置、各车间事故池、全厂800m3的事故水池(兼做雨水池)对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对废水处理站、储罐区、生产车间及运输过程潜在的环境风险提出了相应风险防范措施。 6.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采用网络平台公示、报纸公示和村庄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未收到反对意见,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