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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省处置
征询意见的复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贵厅《关于河北港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省处置征询意见的函》(冀环土函〔2018〕51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河南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豫环许可危废字57号),危险废物经营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384-004-31、421-001-31)。我厅同意河北港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000吨铅膏(421-001-31)转移至我省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利用,转移时限均至2018年9月30日。
二、请监督河北港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我厅批复的转移种类、数量进行转移;转移过程要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填写和运行转移联单;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运输危险废物,防止危险废物流散、泄漏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确保运输安全;请以上产生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济源市环保局,由济源市环保局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接受、转移、处置废物的各个环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此复。
联 系 人:河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周小莉
联系电话:0371—66309558
联 系 人: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刘德政
联系电话:0391—6961862
地 址:济源市塘帝南路868号环境检测楼
2018年8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33846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