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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征求意见的复函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贵局《关于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市转移征询意见的函》(沪环保许防〔2018〕32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尉氏县吉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持有开封市环保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汴环许可危废字009号),经营范围包含危险废物类别为HW50(261-152-50)的废催化剂;经营规模23000吨/年;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0年7月21日。我厅同意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120吨废催化剂(HW50,261-152-50)转移至我省尉氏县吉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处置,转移时限至2018年9月30日。
二、请监督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我厅复函的转移种类、数量、时限进行转移;转移过程要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填写和运行转移联单;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运输危险废物,防止危险废物流散、泄漏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确保运输安全;请产生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开封市环保局,由开封市环保局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接受、转移、处置废物的各个环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此复。
联 系 人:河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杨方圆
联系电话:0371—66309556
传 真:0371—66309550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号
邮 编:450004
联 系 人:开封市环境保护局 付裕
联系电话:0371—23150569
地 址:开封市鼓楼区万善街2号
2018年8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23795736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