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鹤壁市环保局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全面履行环保职能,政风行风建设的群众满意度高逐渐提高,在参评的47个政府部门中,排名第七,较2006年前进了29个位次,较2007年前进了两个位次,荣获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受到鹤壁市政府通报表彰。 近年来,鹤壁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将其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一是“实行一岗双责”。局党组与各科(室)、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狠抓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利民便民制度,通过抓制度落实,较好地约束和规范了环保人员的执法行为。三是提高思想认识。局主要领导经常在各种会议上强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深化了各级人员对政风行风建设意义的认识,较好地解决了思想认识的问题。四是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局领导带领执法人员深入企业,一方面监督指导企业治理污染,另一方面宣传鹤壁市环保工作,争取社会各项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五是充分利用各种活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环境大接访”活动和“环保专项活动”,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切实保障了群众环境权益。六是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建设项目的审批,不分上下班,不分节假日,决不让项目在环保局延误;为方便排污单位缴纳排污费,鹤壁市环保局将收费大厅设在办公楼进门处,并在进门的大厅安装游走字幕显示屏,同时开辟政务公开专栏。七是针对省环保局及鹤壁市政府纠风办政风行风问卷调查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各责任单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以整改,切实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