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政务信息
组织机构
规划计划
政策法规
科技标准
总量控制
污染防治
环境评价
自然生态
辐射安全
环境监察
环境监测
宣传教育
交流合作
党风政风
专题专栏
在线办事
交流互动
 
当前位置:首页 > 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纪检监察室职责


  2006-04-20

纪检监察室职责:

      监督检查本单位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命令等情况;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对单位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本单位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督促、协调本单位研究制定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完成省纪委、监察厅和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66309017

  浏览次数:5107
】【打印】【关闭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
 Copyright © 2009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豫ICP备090428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