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全面完成,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我们郑重呼吁并倡议: 一、各级政府应实行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战略,将环境保护作为新时期推进发展的主要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确保污染减排目标完成,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和经济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 二、企业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坚决完成污染减排任务,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支持环保公益事业,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树立企业的环境保护形象。 三、公众要响应和支持政府改善环境、保护生态、节约资源的举措,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保护野生物种,爱护公共环境,自觉抵制损害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共同营造全社会尊重自然、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四、社会团体尤其是环境保护社团组织要团结和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推动实现我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关注环境保护规划和建设项目以及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论证,为建立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出谋划策;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社会监督,维护社会和公众的环境权益。 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的文明发展之路,“让百姓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吃上健康的食品,生活在良好的环境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肩负起历史责任,作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