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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2×15MW生物质热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2010-12-06

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已基本完成《虞城县2×15MW生物质热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
1、项目名称:虞城县2×15MW生物质热电工程

2、项目概况:虞城县2×15MW生物质热电工程位于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工业集聚区西南侧,南环路和龙江路交叉口西南。该工程南临省道G310公路,北距连霍高速公路、陇海铁路约5.0km、5.3km,交通便利。本工程由虞城县汇博新科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承建,总投资约为285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17.3hm2,建设周期初步确定为2011年-2012年。本工程拟新建2×15MW单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75 t/h中温次高压直燃锅炉。供热情况:本项目向虞城县城区和工业集聚区供热、供汽。用水拟采用虞城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可节约水资源。

2、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为电厂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锅炉灰渣(草木灰);设备噪声污染等。防治措施采用高效袋式除尘器、髙烟囱排放、低氮燃烧技术;灰渣(草木灰)全部综合利用;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减振措施及车间隔音;全厂废水分别处理达标后排入虞城县污水处理厂。

4、评价结论:

(1)本工程是以生物质秸秆为燃料的综合利用项目,燃料利用小麦、玉米等黄色秸秆和棉花、枝条等灰色秸秆作为燃料燃烧发电供热,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该工程通过区域削减实现增产减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

(2)本工程拟建厂址符合虞城县土地及城市发展规划、虞城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工程灰渣(草木灰)立足于全部综合利用。厂址选址可行。

(3)本工程废气采用袋式高效除尘器(除尘率99.9%)、低氮燃烧;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后再进入虞城县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灰渣全部综合利用,噪声经治理后对周围村庄影响达标。主要污染物均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4)本工程投产后,SO2、烟尘影响占标准份额较低,NOx也可达标;声环境、水环境影响不大;总体而言,各项污染物在进行相关措施治理达标后,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篇章

1、总论

2、工程分析

3、区域环境概况与环境质量现状

4、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5、污染防治措施论证

6、厂址环境合理性及产业政策分析

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8、清洁生产

9、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10、公众参与

11、评价结论与建议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索取;

网络:公众可以从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查阅公示内容,

网址:http://www.hnep.gov.cn/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1)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①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并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项目中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1、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虞城县汇博新科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青年路251号

邮编:476000

联系人: 李总

联系电话:0370-2806932 传真:0370-2806672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邮政编码:450004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顺河路1号

联系人:丁 工

联系电话:0371-66309367

传 真:0371-66309366

E-mail:dingsacn@126.com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0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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