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环保局、教育局:
省环境保护厅、省教育厅联合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10年来,创建工作得到了蓬勃发展。截止2009年底,全省各级环保、教育主管部门已共同命名1170余所绿色学校,进一步提高了学校环境教育和环境管理水平,增强了师生的环境素养和实践能力,促进了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的树立。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河南省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0〕87号)精神,2010年将进行全省第六批“绿色学校”的评选及表彰工作。
请各地按照《2010年河南省“绿色学校”推荐办法》(附件一)的要求上报河南省第六批“绿色学校”、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奖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于2010年6月10日前上报省“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周黎霞 马辰芳
联系电话:(0371)66309509
传 真:(0371)66309500
附件: 1、2010年河南省“绿色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0年河南省“绿色学校”推荐办法
3、河南省“绿色学校”推荐表
4、河南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5、河南省“绿色学校”优秀教师推荐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一:
2010年河南省“绿色学校”推荐办法
一、推荐对象:2009年1月1日前获得市级环保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命名表彰的市级绿色学校,包括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二、表彰名额:计划表彰40所。
三、申报学校须逐项详细填写“河南省绿色学校推荐表”。省辖市管辖的学校、幼儿园须由省辖市环保、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县(市、区)管辖的学校、幼儿园须由省辖市及县(市、区)两级环保、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荐意见。
四、申报学校要把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以来的所有档案资料,如文件、教案、活动总结、获奖证书、培训证书、照片、影视资料等,装订成册,一并上报(规格要求为A4大小,推荐表格不要装订到档案资料中)。
五、河南省“绿色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省辖市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的业绩,确定“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给予表彰。
六、各省辖市环保和教育行政部门可推荐不超过2名的“河南省绿色学校工作先进个人”表彰人选,表彰对象为积极组织本地区学校开展“绿色学校”活动,具备两年以上组织工作经验、成效显著的有关人员。最终表彰人选由省“绿色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按各省辖市“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的实际情况确定。“河南省绿色学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并填报。
七、各申报学校可同时申报一名“绿色学校优秀教师”候选人。对象为积极组织本校开展“绿色学校”活动、连续两年以上从事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的教师和学校领导。“河南省绿色学校优秀教师推荐表”一并填报。
八、省“绿色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申报学校开展“绿色学校”活动情况确定考核对象,并于9月份到被考核学校进行实地考评。
附件二:
2010年河南省“绿色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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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省辖市 |
名额 |
|
1 |
郑 州 |
4 |
|
2 |
开 封 |
2 |
|
3 |
洛 阳 |
4 |
|
4 |
平顶山 |
3 |
|
5 |
新 乡 |
2 |
|
6 |
焦 作 |
2 |
|
7 |
濮 阳 |
2 |
|
8 |
安 阳 |
3 |
|
9 |
鹤 壁 |
2 |
|
10 |
许 昌 |
2 |
|
11 |
漯 河 |
2 |
|
12 |
三门峡 |
2 |
|
13 |
南 阳 |
2 |
|
14 |
信 阳 |
2 |
|
15 |
商 丘 |
2 |
|
16 |
驻马店 |
2 |
|
17 |
周 口 |
1 |
|
18 |
济 源 |
1 |
附件三:
河南省“绿色学校”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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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名 |
|
|
通信地址 |
|
邮编 |
|
|
校 长 |
姓名:
性别: |
电 话
手 机 |
|
|
传 真 |
|
|
电子信箱 |
|
|
联 系 人 |
姓名:
职务:
性别: |
电 话
手 机 |
|
|
传 真 |
|
|
电子信箱 |
|
|
创建绿色学校自评报告 |
|
县级绿色学校命名时间:(命名时间、命名单位、命名文件及文件号)
市级绿色学校命名时间:(命名时间、命名单位、命名文件及文件号) |
|
县(市、区)级环保行政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省辖市环保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省辖市教育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省环保厅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省教育厅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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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创建“绿色学校”自评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⑴学校简介;
⑵学校目前开展环境教育的现状;
⑶学校目前环境现状;
⑷“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主要工作情况。
2.推荐表格一律要求打印稿,自评报告可另附页,小四字号,一倍行距,正文不超过5页。文字简练准确。
3。自评报告要求保存成word或其它文本格式,保存在软盘或光盘中,与表格一同上报。
4.省辖市管辖的学校须由省辖市环保、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县(市、区)管辖的学校须由省辖市及县(市、区)两级环保、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荐意见。
附件四:
河南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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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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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
照片一寸免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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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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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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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通讯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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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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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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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业绩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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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业绩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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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级环保行政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省辖市环保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省辖市教育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省环保厅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省教育厅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五:
河南省“绿色学校”优秀教师奖推荐表
|
姓 名 |
|
民 族 |
|
照片
一寸免冠 |
|
出生年月 |
|
性 别 |
|
|
工作单位及
通行地址
(邮编) |
|
|
学 历 |
|
电 话 |
|
|
环境教育工作业绩介绍: |
|
学校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级环保行政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省辖市环保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省辖市教育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省环保厅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省教育厅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注:省辖市管辖的学校须由省辖市环保、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县(市、区)管辖的学校须由省辖市及县(市、区)两级环保、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