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为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省环保厅决定将近期在环境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洛阳新安香江万基有色金属公司等2家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企业列入环保“黑名单”(具体名单附后)。
洛阳、济源两市环保局要负责敦促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针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企业按要求整改到位;要告知信贷(银行)部门该企业为投资风险高危企业;告知电监(供电)部门对该企业限电或停止生产用电;提请有关部门取消该企业和领导年度评先资格。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省环保厅将向社会公布。
被列入“黑名单”的环境违法企业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后,应及时向省环保厅提交撤出环保“黑名单”的书面申请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经省环保厅核查合格后,予以撤出环保“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列入“黑名单”的环境违法企业基本情况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附 件
列入“黑名单”的环境违法企业基本情况
一、洛阳新安香江万基有色金属公司
存在问题:擅自将正在建设的三期工程项目规模由环评批复的40万吨扩大到60万吨;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一台130吨锅炉;料场、渣场露天堆放,防尘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要求:限期三个月内补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进一步治理料场、渣场扬尘污染。
二、济源公美集团卫生纸厂
存在问题:在济源市环保局要求其停产限期治理期间,擅自生产、偷排、超标排污。
整改要求:按照济源市环保局对其停产限期治理的要求整改到位;由济源市环保局对该企业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主题词:环保 执法 通知
主办:政策法规处 督办:政策法规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