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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新闻发布稿


  2010-07-19
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报请省政府新闻办批准,我厅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五项内容:一是发布今年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二是通报上半年我省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进展情况;三是通报上半年全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四是通报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五是通报我厅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发展所采取的措施和进展情况。
一、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今年上半年,全省省辖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COD累计达标率为92.7%,氨氮累计达标率为91.5%;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为89.4%;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累计达标率为100%;省辖淮河流域10个出省境断面水质COD(或高锰酸盐指数)累计达标率为100%,氨氮累计达标率为82.7%;省辖海河流域国家考核断面(出省境断面)水质COD达标率为96.2%;省辖黄河流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高锰酸盐指数达标率为100%(注:国家对海河、黄河流域仅考核COD一项指标)。
  需要指出的是,今年全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目标COD和氨氮两项考核因子的浓度平均值,分别比去年下调了15.6%、11.7%,在考核要求更加严格的情况下,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全省省辖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COD累计达标率上升0.1个百分点,氨氮累计达标率上升3.8个百分点,全省可比的53个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COD浓度平均值下降13.7%,氨氮浓度平均值下降19.1%,这也表明了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在持续改善;因受我国北方沙尘天气的影响,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累计优、良天数下降2.8个百分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继续为100%。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18个省辖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COD累计达标率为92.7%。其中洛阳、鹤壁、新乡、信阳、驻马店为100%,安阳、商丘、焦作、南阳、三门峡、平顶山、周口、开封、济源在90%以上,漯河、濮阳在80%以上,郑州、许昌在80%以下。
  18个省辖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氨氮达标率为91.5%。其中,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信阳、驻马店为100%,商丘、三门峡、南阳在90%以上,漯河、济源、濮阳、平顶山在80%以上,开封、郑州、周口在80%以下。
(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今年上半年,全省省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累计优、良天数为89.4%。其中,信阳、漯河、开封、新乡、周口、鹤壁、濮阳、商丘在90%以上,南阳、许昌、三门峡、驻马店、安阳、郑州、洛阳、平顶山、济源、焦作在80%以上。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按照地表水饮用水源地28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23项因子进行评价,今年上半年,全省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18个省辖市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均达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各省辖市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继续保持100%达标率。
(四)省辖淮河流域出省境断面水质状况
  今年上半年,省辖淮河流域出省境断面水质COD(或高锰酸盐指数)累计达标率为100%,氨氮累计达标率为82.7%。
与去年同期相比,省辖淮河流域出省境断面水质COD(或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累计达标率分别上升4.4和6.1个百分点。
(五)省辖海河、黄河流域出省境断面水质情况
  今年上半年,省辖海河流域国家考核断面(出省境断面)水质COD达标率为96.2%,与去年同期持平;省辖黄河流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高锰酸盐指数达标率为100%,与去年同期相比继续保持100%达标率。
二、我省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进展情况
  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在省辖长江、淮河、黄河和海河四大流域18个省辖市实行地表水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今年上半年我省水环境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为:
  1、上半年,全省共扣缴生态补偿金4432.76万元。其中:扣缴化学需氧量生态补偿金1160.59万元,占扣缴总金额的26.2%;扣缴氨氮生态补偿金3272.17万元,占扣缴总金额的73.8%。
  2、按月份统计,1月份扣缴额为1999.49万元,2月份为1117.72万元,3月份为600.82万元,4月份为239.63万元,5月份为346.01万元,6月份为129.09万元。
  3、按流域统计,省辖淮河流域扣缴额为4213.91万元,省辖黄河流域为52.65万元,省辖海河流域为81万元,省辖长江流域为85.2万元。按河流统计,扣缴生态补偿金额度较大是:惠济河、贾鲁河、沙颍河、清潩河。
  4、按省辖市统计, 有11个省辖市被扣缴了生态补偿金。按缴纳额度大小排序,依次为:开封、周口、郑州、许昌、漯河、平顶山、南阳、濮阳、济源、焦作、三门峡,其他7市未扣缴。
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的全面实施,促使各省辖市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营监管,重点河流生态径流量得到一定补充,部分河流恢复了生态功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全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1月29日,省政府批转了省环保厅等10部门联合制定的《2010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豫政﹝2010﹞11号),对全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今年以来,省环保厅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厅领导带队每季度进行重点督察,不定期检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推动,各相关省辖市政府也相继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了全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1、黑河、安阳河、蟒河、金堤河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截至今年6月底,四个流域28个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有12个项目或通过验收、或在试运行或已建成完工,另外16个项目正在抓紧施工建设。
2、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
  各省辖市对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了全面排查,截至今年6月底,35个整治项目中,有15个项目已经验收、完成或关闭到位,有10个项目正在抓紧实施,另外10个未开工。
3、平顶山石龙区、义马渑池城区大气污染环境综合整治、尉氏县废旧金属冶炼环境综合整治。
  截至今年6月底,平顶山石龙区45个整治项目,36个完成治理任务或关闭、停产到位,9个已下达限期治理(关闭)通知书。洗煤企业已全部断电停产到位,其中,自行拆除7家,强制拆除23家。
  截至今年6月底,义马渑池城区13个整治项目中,除2家企业自然停产外,有4个项目投入试运行,8个正在施工,1个未开工。
  截至今年6月底,开封尉氏县废旧金属冶炼企业有19个企业列入整治范围,有环评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废旧金属冶炼企业8家,需要进一步完善环评和经营手续4家,其余7家无任何手续企业设备已拆除,厂内原料正在清理。有环评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8家废旧金属冶炼企业中有4家因选址不当准备搬迁,3家正在进行设备改造,1家已整改完毕。
4、铅冶炼、焦化、电解铝、皮毛皮革加工行业综合整治。
  截至今年6月底, 68家整治企业中,有13个项目完成,23个正在施工,22个未开工。
5、全省堆存铬渣无害化处置工作。
  截至今年6月底,三门峡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已建成1#、2#机组,1#机组共处置铬渣1.75万吨,累计处置铬渣2.4万吨,2#机组未投入正常运行;开封市共处置铬渣1.4万吨;新乡市处置铬渣2000余吨;郑州市巩义项目,处置单位正在协商厂房、水、电等前期基础建设工作,现场施工暂未进行,设备订货已完成;新密市已于2009年11月15日开工,土建工程和部分设备已基本建设到位;安阳(滑县)项目,铬渣治理单位招标和相关治理设计及治理现场水、电、路、桥“四通”等开工治理准备工作已完成。
6、继续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截至今年6月底,创建工作已全面展开,已有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等74个乡镇通过验收,并经审议和公示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
7、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
  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18个省辖市均已确定进行污泥处理处置示范工程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名单。洛阳市污泥处理处置示范工程已建成并投入运行;郑州市部分示范工程已运行,许昌市已投入试运行;开封、安阳、焦作、鹤壁、新乡、漯河、三门峡、驻马店、济源等市已制定示范工程建设方案;濮阳市示范工程建设方案初稿已编制完成;南阳、平顶山已制定待选方案;商丘、信阳、周口尚未制定示范工程建设方案。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与有关厅局委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跟踪督办、限时整改,对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地方政府或相关企业,将采取致函、约见等措施督促加快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通报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为促进各项环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今年二季度,我厅由厅领导带队,组成9个督导组,分别对全省18个省辖市环保重点工作进行了督导,督导内容包括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减排、环境综合整治、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农村环境保护、重点流域规划项目、重点企业行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程领域问题治理、群众反映突出环境问题查处落实情况等。对督导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省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环保厅决定,分别实施“挂牌督办”、列入环保“黑名单”等措施。
(一)对5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挂牌督办”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省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对尉氏金城皮毛有限公司等5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具体情况如下:
1、尉氏金城皮毛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不规范,没有建立危废台帐,没有危废转移手续,没有铬鞣废液收集记录、处理记录。
  督办要求:建立铬粉进帐记录,建立铬鞣废液收集记录、处理记录,完善废液收集处理工艺。
  完成时限:一个月。
2、灵宝新凌铅业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电解铅车间熔铅工段收尘设施不完善,三个熔铅锅中,两个没有收尘设施,另一个锅上只有一个半封闭式收尘罩,造成铅尘无组织排放严重;料场、渣场露天堆放,造成扬尘污染;煤气发生炉冲渣水超标排放。
  督办要求:建设熔铅炉收尘设施,防止铅尘无组织排放;进一步治理料场、渣场扬尘污染,对冲渣废水进行处理。
  完成时限:三个月。
3、信阳钢铁焦化厂
  存在问题:2009年因二氧化硫排放超标被列入环保“黑名单”,截至今年6月21日,在省环保厅现场检查时其脱硫设施仍未完工。
  督办要求:限期完成脱硫设施建设,确保二氧化硫达标排放。
  完成时限:两个月。
4、许昌世纪豪嘉食品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豆制品生产线并投入使用;拒不执行环保部门的处罚决定,多次违反市县环保局向其下达的限期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擅自进行违法生产。
  督办要求:立即停止生产,缴纳罚款,限期补办环评手续。
  完成时限:三个月。
5、河南金天化工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设两条1.5万吨/年三聚氰胺生产项目,并已投用;擅自将环评批复的10万吨/年联碱生产项目扩建为20万吨/年,并已投用;拒不执行省环保厅下达的限期纠正环境违法行为的相关要求,违法生产,超标排污。
  督办要求:立即停止生产,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并由新乡市环保局对该企业超标排污问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完成时限:三个月。
  对以上5家挂牌督办企业,省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明确要求开封、三门峡、信阳、许昌、新乡5个省辖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环境违法问题在规定期限内得到彻底解决。对按期完成督办任务的,省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核查,及时结案,并向社会通报。对在挂牌督办工作中督办不力、监管不到位以及在解除挂牌督办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未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完成整改任务的被挂牌督办的违法企业,由相关环境保护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二)将2家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企业列入环保“黑名单”
  为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省环保厅决定将洛阳新安香江万基有色金属公司等2家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企业列入环保“黑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1、洛阳新安香江万基有色金属公司
  存在问题:擅自将正在建设的三期工程项目规模由环评批复的40万吨扩大到60万吨;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一台130吨锅炉;料场、渣场露天堆放,防尘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要求:限期三个月内补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进一步治理料场、渣场扬尘污染。
2、济源公美集团卫生纸厂
  存在问题:在济源市环保局要求其停产限期治理期间,擅自生产、偷排、超标排污。
  整改要求:按照济源市环保局对其停产限期治理的要求整改到位;由济源市环保局对该企业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对以上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各有关省辖市环保局要负责敦促其采取措施,按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同时,还将告知信贷(银行)部门该企业为投资风险高危企业;告知电监(供电)部门对该企业限电或停止生产用电;提请有关部门取消该企业和领导年度评先资格;被列入“黑名单”的环境违法企业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后,向省环保厅提交撤出环保“黑名单”的书面申请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经省环保厅核查合格后,予以撤出环保“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五、通报我厅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发展所采取的措施和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厅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两转两提”的工作部署,坚持“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努力保障发展需求,实现环境容量高效利用”“两保一高”思路,深入开展重点项目联审联批、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和“企业服务年”活动,积极推动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扎实开展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工作。
  为推动省政府确定的302个重点建设项目和606个转型升级“双千”工程项目建设,我厅主动加强与发改、国土、建设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好重点项目的联审联批工作,掌握项目前期工作的主动权;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项目分包到人,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全面了解项目环评进度,督促建设单位抓紧开展环评工作。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开工节点,逐一落实项目审批时间和要求。今年上半年,全省有5619个建设项目通过了环评审批。其中,列入今年上半年计划开工的523个联审联批项目中,已完成环评审批476个,占上半年计划开工项目的91%。
对于环保部审批的项目,积极主动做好与环保部汇报衔接和跟踪服务工作,协调我省重大项目环评和审批工作。
(二)不断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
  建立服务企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将“重点项目分片包干”和“定期走访企业”纳入厅领导每季度重点工作督察内容。上半年,厅领导已带队走访、服务企业370多家,列入重点服务企业名单的“百户规模优势企业和百户高成长性企业”已基本走访一遍,部分已走访3次以上。通过实地走访、召开现场办公会、座谈会等形式,征集企业在环保方面的需求,帮助、服务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
  对于入驻产业集聚区的项目,各级环保部门分级实施项目服务卡制度,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尤其是对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起战略支撑作用的重大建设项目,坚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近日,我厅对中石油商丘千万吨级炼油等项目,主动上门服务,提前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为重大项目落户河南积极创造条件。
(三)努力推动产业集聚区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我厅继续从强化服务指导、保障环境容量、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程序、简化环评内容、降低收费标准、给予资金支持、提高工作效率等八个方面,全力支持并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
  一是建立厅领导定点联系制度,制定服务措施,及时解决产业集聚区建设中的环保问题,开展“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创建活动,引导和带动产业集聚区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创新环评机制,建立环评审批“直通车”制度,抽派专人,协调指导入区项目环评工作,进一步缩短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总量核定、行政审批、“三同时”核查、验收监测、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工作时间,加快手续办理,全方位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已完成规划环评的产业集聚区,进一步简化入区项目环评内容,缩短环评文件的编制时间,加快审批进度。
  三是积极推进全省环境容量研究,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腾出宝贵的环境容量,按照“有限容量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重点保障产业集聚区内技术含量高、污染排放少、对经济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建设。
  四是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严格环境准入,支持主导产业,严控“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入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区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区优先建设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集中供热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以上几项措施,推动了我省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截止目前,180个产业集聚区中,已完成规划环评的167个,正在编制规划环评的13个,规划环评完成率为92.8%。
 
  以上是今天要发布的全部内容。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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