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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受表彰


  2010-07-15
  河南法制报讯 近日,河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对全省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在历时三年的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平顶山市圆满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全市共选派2218名普查员,投入普查经费807万元,以工商、税务、统计、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提供的2006年基本单位名录为基础进行拉网式逐户清查登记,确定了普查名录,建立了清查单位名录库和普查单位名录库。该市共清查出工业源2418家、生活源6754家。确定工业源普查对象2235家,其中重点工业源786家、一般工业源1449家;确定生活源普查对象3491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9家;农业源普查对象14582家。建立了市、县两级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全面掌握了全市各类污染源的数量、分布以及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治理现状,为全市环保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平顶山市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得到了国家、省普查办的充分肯定,市环保局、宝丰县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荣获“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称号,13人荣获“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称号,35个单位荣获“全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称号,102人荣获“全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称号。

  为了更加全面地反映全市环境现状,为项目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平顶山市表示,将进一步拓展污染源普查的强度和广度,尽快发布污染源普查公报;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普查成果的作用,积极谋划环保工作新举措。 

  (杨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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