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环文〔2010〕100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印发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
201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环保局:
为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全面提升产业集聚区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我厅制定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2010年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2010年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全面提升产业集聚区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建设工程2010年工作方案》,制定2010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推进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完成规划环评。加强协调指导,完成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审查工作。
——创新环评管理机制。进一步研究制定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建立监测服务平台。建成产业集聚区内国控、省控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纳入全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统一管理。
二、政策措施
加快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工作。按照“先规划环评、后项目审批原则”,进一步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各产业集聚区加快完成总体发展规划环评,尽快完成规划环评审查工作。通过规划环评,提出对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的调整建议及规划实施中减缓环境污染和加强生态保护的对策措施,明确项目准入条件,从规划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同时,为规划项目入驻创造条件。
深化创新环评管理机制具体措施。建立产业集聚区环境管理服务平台,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强化服务指导,对入区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二是保障环境容量,按照“有限容量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将区域减排腾出的排污总量指标,优先分配给产业集聚区。三是进一步委托或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四是减少审批程序,通过采取打捆审批或减少技术评估环节等措施,加快审批进度。五是简化环评内容,对已完成规划环评的产业集聚区,简化规划内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重点加强项目施工期现场监管和“三同时”验收。六是降低收费标准,对已完成规划环评的产业集聚区,降低入区建设项目的环评及咨询收费标准。七是环保专项资金向产业集聚区倾斜,将产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项目、企业清洁生产项目、企业污染防治项目列入环保规划,给予重点支持。八是提高工作效率,对已完成规划环评的产业集聚区,缩短入区项目环评审批等环保行政许可的审批时限。
加快产业集聚区环保监测平台建设。强力推动区内污水处理厂建设,尽快实现区内企业集中治污。按照省政府要求,按时建成全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积极推动产业集聚区水环境和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并与全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联网,逐步实现环境自动监测全天候、全过程、全覆盖,提高环境监管水平,促进产业集聚区经济社会与环境和谐发展。
三、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跟踪服务。成立由厅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领导小组,明确有关处室和单位的责任,由专人负责协调调度各地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部门配合,实行上下联动。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加快推进规划环评,共同推进产业集聚区科学规划、规范发展。按照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规定,加强对各省辖市环保部门的指导,上下联动,共同做好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工作。
加强定期督导,实行通报制度。对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完成情况、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入区项目环境管理情况、环境监测平台建设情况等定期进行检查,将其纳入厅领导督导重点工作范围,每季度督导检查一次,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通报制度,对各市落实产业集聚区支持政策措施情况及产业集聚区在建设中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通报,总结推广各市好的经验和做法。
主题词:环保 集聚区 方案 通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