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永金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乙二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已进入后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评情况进行二次公示,广泛地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和建议可采用通信和电子邮件方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
一、项目概况
永城永金化工有限公司是永金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永金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合资公司,双方各持50%股权。本工程以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拟建的40万t/a醋酸及配套工程项目提供的煤制合成气(CO、H2)为原料,采用河南煤化和通辽金煤共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羰化、加氢两部间接合成工艺”技术生产乙二醇。工程拟建厂址位于永城市规划的永西煤化工产业集聚区现有龙宇煤化工厂区内,属《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中确定的豫东化工项目之一。总投资约7亿元,占地约9公顷,供热、供、排水及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均依托拟建的40万t/a醋酸及其配套工程项目。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工程涉及的原辅料及产品与中间产品多为易燃、易爆及有毒危险化学品,包括:CO、H2、O2、甲醇、硝酸、亚硝酸钠、亚硝酸甲酯、醋酸二甲酯、NO、产品乙二醇等。工艺过程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含上述及其次生污染物的工艺废气、废水,以及废催化剂和噪声等。该项目实施具有潜在的环境风险。
工艺废气处理:正常工况下的净化工艺尾气及安全阀短时排空非正常排放废气均经厂西北角新建的90米高火炬燃烧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少量的CO及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工艺废气主要为装置区及罐区各原辅料及产品挥发损失,通过采取内浮顶罐、系统密封等措施予以控制。工程依托龙宇供热锅炉,自身无燃煤烟气、灰渣等污染物排放。
本工程东、南、西、北厂界外大气环境控制范围分别为210m、0m、160m、150m。结合厂内现有甲醇工程,最终卫生防护距离仍以现有甲醇工程环评明确的400m(各厂界外)为准。
废水处理:本工程废水排放主要为生产及生活污水,排水量46.3 m3/h。主要污染物为COD、BOD、总氮(硝酸),经中和处理后排入新建醋酸装置200t/h废水处理装置,达区域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并考虑建中水回用系统以节约一次水资源。事故状态下排水入醋酸工程新建的10000m3事故池,陆续进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厂区清净废水及洁净雨水集中汇入龙宇现有雨水排水系统经泵打入西厂界外的大青沟。
工程总排污口设置企业排污标识、设置排水自动计量与CODcr、氨氮在线自动监测装置。
固体废物处置: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由供货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厂区堆存。工艺过程回收的轻重组分作为副产品出售。生产装置区、管道沿线及罐区、废水收集池等严格按相关规范做防渗处理,并进行环保施工监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噪声控制:本工程营运期间主要噪声为空压机、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噪声源强在85~105dB(A)之间。拟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车间封闭等控制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工程试运行期间的管道吹扫噪声为高噪声污染,建议企业采取消声措施,避免该阶段噪声扰民。
环境风险:评价预测本工程最大风险防护距离(以CO泄漏中毒计)为距乙二醇装置区478m,厂界外控制距离278m。评价以现有工程卫生防护距离(各厂界外400m)为本工程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点。现有近距离居民点花马赵楼、陈庄均满足装置区防护距离要求,不得再往厂区方向扩建。
同时建议:永宿公路以南、厂址以北区域不得再安排城市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以利于永西煤化工产业区的发展。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1)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法规。
(2)项目在现有龙宇煤化工厂区内已征土地建设,原料及公用工程依托龙宇煤化工新建醋酸项目,装置周围400m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评价总体认为:
①拟建厂址可行 。
②评价在现阶段工程可研设计资料基础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3)由于该项目采用的工艺为国内首创的煤制合成气羰化、加氢两步间接合成技术,该工艺工业化扩大规模装置仅在通辽建设,尚在调试运行中,目前还没有成熟的可类比排污指标及运行参数,且该技术还在保密,评价单位及业主尚无法获取确切的工程资料,环评工作在现有可研设计资料基础上得出的结论尚有待验证。
(4)建议开展后评估,验证、核实项目实际建设与排污情况,并对实际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予以验证,针对存在问题予以调整,确保达标排放并满足环境质量要求;确保项目长期稳定运行与环境保护双赢。
四、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城永金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思义
联系电话:13849662728
通讯地址:龙宇煤化工(永城市侯岭乡永城永金化工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76600
评价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董润莲、王婷
联系方式:0371—66309367 Email:hkypjs@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顺河路1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450004)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关于项目厂址、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报告书简本。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信箱、书信的方式自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应的意见。
永城永金化工有限公司
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