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河南省饮用水水源地
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的通知
豫环办『2010』57号
各省辖市环保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的《全国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环办〔2010〕27号)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2010年工作技术大纲》(以下简称《技术大纲》,见附件)。为做好我省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信息数据库更新、“以奖促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信息调查和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今年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按照《技术大纲》要求组织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二、各市要按时完成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主要环境信息数据库更新及“以奖促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信息调查,将更新后的数据库(电子版)及纸质版调查表(见《技术大纲》),于2010年6月15日前报我厅。
三、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超标的省辖市要编制整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方案,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我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环保厅污防处 贺玮 0371-66309095
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生态与规划研究中心
易军 0371-66309361
附件:《河南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2010年工作技术大纲》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河南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大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