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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评价 > 公示与公众参与

焦作黄河大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0-04-21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14日)规定,现对焦作黄河大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告(公示时间:张贴之日起10天)。

一、建设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焦作市南部和郑州市西北部的黄河南北两岸交界处,采用半封闭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m,黄河特大桥9429m,两岸接线长22.706km;其中扩宽改建10.5km,新建21.635km;全线设大中桥6座共625.2m,涵洞23道。项目新增永久占地2590.6亩,临时占地300亩,总投资265691.35万元人民币,总工期3年,预计2010年开工,2013年建成通车。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占用耕地、破坏植被、拆迁建筑物、水土流失,营运期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收费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以及大桥施工期和营运期对沿线经过的黄河郑州段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征地拆迁予以合理补偿,林地、农田临时占用后恢复和补偿,保护沿线的植被,采取工程及植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采取声屏障、更换隔声窗、控制行车速度等措施对营运期交通噪声进行控制,对收费站污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收费站垃圾收集后外运处理;优化工程设计、加强施工期的环保措施和营运期安全环保管理控制对沿线经过的环境敏感区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焦作黄河大桥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河南省干线公路网规划》,对促进黄河两岸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加快中原城市群建设的进程具有大力促进作用。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对沿线生态环境、社会环境、水环境、声环境以及大气环境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但采取工程、环保及管理措施后,可以使其不利影响减至最小,在取得了各主管部门批文后,本评价认为焦作黄河大桥工程在环境方面可行。

五、索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方式、期限、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现已完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联系评价单位及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时间为2010年4月23日~5月7日,征求范围主要是工程沿线单位、群众及专家等。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和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建议或索取补充信息。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焦作国泰黄河大桥公司 联系人:马书坤

      联系电话:0391-8862621 18639903888

      通讯地址:焦作市神州路1999号 邮编:454000

      电子信箱:254391140 @qq.com

      评价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0371-66309375 传真:0371-66309366

      通讯地址:郑州市顺河路1号 邮编:450004

      电子信箱:HKYPJ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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