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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处已受理项目概况


  2010-04-02

自然处已受理项目概况

一、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勘察院内乡县老虎山铜矿3.6万吨/年采矿工程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内乡县夏馆镇和板场乡境内,矿区面积7.1656km2,开采标高+683m至+220m,设计利用储量16.28万吨,服务年限4.3年;本项目采用平硐+竖井的开拓方式,开采矿区内的K2-1矿体,工程内容为保留利用PD1、PD2两平硐为安全出口和主运平硐,新建1个竖井及工业场地、矿石临时堆场、废石场、运输及通风系统等公辅设施,形成3.6万吨/年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2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7万元)。

废石:本项目施工期排放废石6500m3,其中3540 m3用于建设期道路填方,其余部分运往各废石场堆存;生产期共排放废石1097m3,部分用于道路修整,剩余部分运往废石场堆存。废石场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与施工,按规范建设拦渣墙、过水涵洞等防护措施,服务期满后要及时回填表土,恢复植被。

废水:营运期共产生矿井涌水3362.95 m3/d,其中的31 m3/d回用于场地降尘、空压机补充水和井下用水,剩余3329.95 m3/d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排入鱼道河支流;工业场地内排放的少量生活污水(3 m3/d),须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场地绿化和道路洒水,不外排。

二、 卢氏县菳湖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卢氏县乱石岭铁多金属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卢氏县横涧乡和文峪乡境内,矿区面积32.9194平方公里,共划分8个采区。设计开采规模为年开采钒矿石50万吨、白云岩矿石30万吨、铁矿石50万吨、铜矿石3万吨、铅矿石3万吨,服务期分别为32.47年、25.31年、16.21年、4.24年和13.08年。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露天采场、地下开采平硐、工业场地、废石场、运输道路、公用工程以及环保设施等,其中钒采区和白云岩采区共用位于疙瘩上村北的工业场地,地下采区在主运平硐口附近建设工业场地。项目总投资7382.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7万元。

历史遗留:在项目投入生产前,按承诺完成矿区内11项民采遗留环境问题(包括11.47万米3废石和0.91万米2的植被破坏区域)的整治工作,并及时恢复植被。各采区服务期满后要及时拆除设施、平整场地,在采区闭矿后1年内要全部将露天采区、工业场地、废石场和表土堆场恢复为林地,有效恢复面积不得低于93.975万米2。

废石:按报告书要求做好各采区废石处置工作,各采区生产期废石就近运往经“报告书”确认的13个废石场妥善堆存;各废石场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与施工,按规范建设拦渣墙、过水涵洞等防护措施。

废水:营运期6个地采采区排放的矿井涌水(120-160 m3/d),经收集沉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后,部分用作井下生产用水、空压机补用水和工业场地绿化防尘用水,多余部分排入外环境;Pb1、Cu1-1、Cu1-2三个采区的生活污水(均为洗漱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露采采区和Fe1-Fe2采区生活污水(4.1m3/d、17 m3/d),分别经10 m3/d和30m3/d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暂存于蓄水池中,用于场地降尘、绿化,不外排。

搬迁:要按照搬迁计划,在矿区建成投运前完成24户居民的搬迁工作。

环境监理:委托环境工程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要确定环境保护监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把此项工作费用纳入工程总体预算;将施工期环境工程监理报告将作为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必备材料。

三、 陕县锦江史翔矿业有限公司史家庄铝土矿区10万吨/年铝土矿项目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陕县王家后乡,矿区面积4.8805km2,设计利用储量88.73万吨(扣除承诺放弃开采的I号矿体的储量49.0万吨),总投资1783.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9.95万元),服务年限8.6年,生产规模为10万t/a。本项目开采对象是矿区内的Ⅱ、Ⅲ、Ⅳ号三个矿体,分别建设3个独立的地采开拓系统,配套建设废石场、工业场地、矿区道路等公用辅助设施。

保护区:应严格按承诺,不开采位于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I号矿体。在开采其余矿体时,要避免和减轻矿山建设及开采过程中对保护区的影响,同时要求职工不进入自然保护区损坏植被,捕捉、采集野生动植物。

废石:2、3、4号三个采区生产期产生废石分别为19647m3、4320m3和510m3,其中2、3采区废石分别就近运往采区废石场堆存,4采区排放的废石经暂存后,用于闭矿期井筒填埋;各废石场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与施工,按规范建设拦渣墙、过水涵洞等防护措施,废石场服务期满后要及时回填表土,恢复植被。

废水: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切实按清洁生产要求严格管理,确保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三个采区排放的矿井涌水均为10 m3/d,分别经15m3地面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道路防尘、绿化,不外排。本项目工业场地营运期排放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全部用于矿区周边林地绿化,不外排。

监理:委托环境工程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要确定环境保护监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把此项工作费用纳入工程总体预算;将施工期环境工程监理报告将作为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必备材料。

四、 嵩县丽达矿产品加工厂2000吨/天铁选厂、尾矿库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嵩县德亭镇,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矿石2000吨,建设内容有破碎筛分系统、磨矿系统、磁选系统、精矿场及尾矿库等设施。项目总投资3926.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7.05万元。

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对策建议,认真编制环境风险防范预案;尾矿库的设计与施工要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尾矿库上游要设置拦水坝、库周要建设截水沟等雨污分流设施,尽量减少汛期入库水量;选厂内要建设不小于150米3的事故池,收集事故状态下的尾矿矿浆;在尾矿库下游(佛泉寺外侧)要建设拦砂坝,用以减缓尾矿库溃坝时对下游的冲击,同时在运营期要对尾矿库要定期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要全部综合利用,不得排入地表水体。选矿废水和选厂生活污水经尾矿库自然澄清后,全部回用于选矿生产;选厂区域的地面冲洗水和精矿浓缩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

废气:做好废气与噪声控制工作。破碎及筛分车间各设置一台集气罩和湿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矿石、精矿临时堆场四周设置围墙并采取人工洒水措施;你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标准要求。

五、 河南省中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西气东输二线薛店-新密-登封天然气支线工程

项目概况:该项目是西气东输二线的支线工程,管道起于新郑市薛店镇,止于登封市北旨村,全长81.3公里,管径409毫米,设计输气量4.91亿米3/年,共设置分输站2座,阀室4座,阴极保护站1座。项目总投资20705.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2.71万元。

施工期:在施工中严格划定施工作业区域,特别是穿越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地带施工,应将施工作业带压缩到最低限度,同时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及车辆、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从利于农田土壤生态系统恢复出发,在管沟开挖施工中应严格按规范分层开挖,表土(耕作层)与底层土应分别堆放,分层回填;回填后剩余弃土和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垃圾要集中运至经当地市环保部门指定的堆放场,不得随意堆弃;施工结束后要对临时占地尽快复垦,对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区域也要及时修整,恢复原貌。

河流穿越:穿越溱河、椿板河等河流时,要选择枯水期时进行;在施工结束后,均要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避免对地表水水质造成污染。

废水、固废与噪声:新建站场产生的清管检修废水集中存放在站内污水池中,自然蒸发;场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不得排入外环境;清管废渣、站场分离器检修粉尘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须运到所在地县级垃圾处理场所;场站内的高噪声设备、场所要设置降噪设施。

六、 南阳市盛永矿产品有限公司淅川县龙潭沟铁矿5.0万吨/年采矿工程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淅川县荆紫关镇和西峡县西平镇 境内,矿区面积2.8413km2,开采标高+783m至+575m,设计利用储量38.70万吨,服务年限8.1年;本项目采用平硐开拓的方式,开采矿区内的M1和M2两个矿体,工程内容为M1矿体设置4个、M2矿体设置5个平硐,各自形成独立的生产系统,配套建设工业场地、矿石临时堆场、废石场、运输及通风系统等公辅设施,形成5万吨/年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2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

废石:本项目M1矿体开拓系统排放废石总量为8595m3,其中300 m3用于修建连接道路,700 m3用于平整工业场地,剩余部分堆放在M1矿体废石场;M2矿体开拓系统共产生废石6571 m3,其中2623 m3用于平整工业场地,300 m3用于SJ2竖井封闭,其余部分运往废石场堆存。废石场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与施工,按规范建设拦渣墙、过水涵洞等防护措施,服务期满后要及时回填表土,恢复植被。

废水:做好矿区生产、生活废水的处理处置工作。营运期产生的矿井裂隙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全部回用于采矿生产;生活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场地绿化和降尘,不外排。

搬迁:按承诺做好M1矿体废石场东50米处的大陡岭村2化居民的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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