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0年重点环保工作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各责任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要主动联系配合处室、单位,加强沟通,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各配合处室、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履行各自职责,积极主动、按时保质完成主办和协办的各项工作。
三、从3月份开始,各责任处室、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本处室(单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分管厅领导审签后,反馈厅办公室。
四、厅办公室将对每季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考核结果作为各处室、单位年度考核、评先的重要条件。对于未按时上报,或没有特殊原因、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责任处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在厅务会上说明原因;对于未按期完成年度(分解)任务的,将在年终考核评先时实行“一票否决”。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2010年重点环保工作责任分解
一、继续强化污染减排
1、继续深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火电脱硫设施和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监管,保证已建成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高效运行。
主管领导:马新春
责任单位:污防处
协办单位:总量处、监察总队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2、督促各级政府加快市县第二轮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已建成14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网配套建设,形成新增减排能力。
主管领导:马新春
责任单位:污防处
协办单位:环评处
完成时限:全年
3、加强对全省大气污染源特别是燃煤电厂、水泥厂的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主管领导:段金生、周文献
责任单位:监察总队
完成时限:全年
4、加快冶炼、化工、建材、石油加工等非电企业减排项目的建设。
主管领导:马新春
责任单位:污防处
协办单位:总量处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5、配合省发改委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河南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中对小火电、造纸、焦化、电石、建材、有色、钢铁、化工、皮革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要求,并运用建设项目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权交易等措施,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
主管领导:马新春
责任单位:总量处
协办单位:污防处
完成时限:全年
6、开展环境容量预算工作,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聚集区对总量指标的需要,重点支持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清洁生产水平高、污染物排放少,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主管领导:马新春、师伟
责任单位:总量处
协办单位:环科院、监测中心站
完成时限:6月底前
7、实行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收集2009年污染源数据,实现普查数据科学、准确更新。
主管领导:马新春、师伟
责任单位:总量处
协办单位:普查办
完成时限:4月底前
8、对涉及排放氨氮、氮氧化物的污水处理厂、化肥企业、电力、水泥、冶金行业、养殖业等进行调研,摸清排放底数和实际污染状况,研究控制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对策。
主管领导:马新春、师伟
责任单位:总量处
协办单位:污防处
完成时限:8月30日前
9、继续实行总量减排月报、季核、半年公示和减排预警制度,加大调度通报、现场核查力度,前三季度每季度、9月份以后每月向社会定期通报减排情况。
主管领导:马新春
责任单位:总量处
协办单位:宣教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二、狠抓环境综合整治
10、对黑河、蟒河、安阳河、金堤河等污染较重的流域,平顶山石龙区、开封尉氏废旧金属冶炼、渑池义马城区等污染较重的区域,铅冶炼、焦化、电解铝、皮毛皮革加工等污染较重的行业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主管领导:马新春
责任单位:污防处
协办单位:环评处、固废中心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11、继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坚决取缔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可能污染水源水体的活动,积极推进设标立界工作。
主管领导:马新春
责任单位:污防处
协办单位:监察总队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12、组织开展影响和威胁饮水安全重点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估、重点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以及城镇、重点乡镇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和评估工作。
主管领导:马新春
责任单位:污防处
协办单位:环科院
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重点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其他工作积极推进
13、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铬渣无害化处置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主管领导:马新春
责任单位:固废中心
协办单位:污防处、环评处
完成时限:11年底前
三、支持服务发展大局
14、继续实施“企业服务行动计划”。
主管领导:宋丽英、王争亚
责任单位:环评处
协办单位:自然处、辐射处、规财处、总量处
完成时限:全年
15、全力支持“转型升级双千工程”、重大产业升级、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化、核电等项目建设。
主管领导:宋丽英、王争亚
责任单位:环评处
协办单位:自然处、辐射处、规财处、总量处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6、凡列入省联审联批名单的建设项目,要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加快报批、审批进度。
主管领导:宋丽英、王争亚
责任单位:环评处
协办单位:自然处、辐射处、总量处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7、创新环评管理机制,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
主管领导:宋丽英、王争亚
责任单位:环评处
协办单位:自然处、辐射处、规财处、总量处
完成时限:6月底前
四、深入推进农村环保
18、继续争取中央“以奖促治”资金的支持,落实省级“以奖促治”资金,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
主管领导:陈新贵、王争亚
责任单位:规财处
协办单位:自然处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19、启动生态省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主管领导:王争亚
责任单位:自然处
协办单位:规财处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规划送审稿
20、继续做好407个省级生态村和82个省级生态乡镇的创建工作,统筹安排好67个南水北调移民村的生态村创建工作。
主管领导:王争亚
责任单位:自然处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21、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力争年内实现“零”的突破。
主管领导:王争亚
责任单位:自然处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2、推行“以片为主、点片结合”的治理模式,在环境问题集中区域实行连片综合治理,建设集中治污设施,发挥规模效应。
主管领导:王争亚
责任单位:自然处
协办单位:规财处
完成时限:全年
23、抓好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安排的4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主管领导:王争亚
责任单位:自然处
协办单位:规财处
完成时限:9月底前
24、对居住分散的村庄、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积极推广低成本、易管理的污水处理模式。
主管领导:王争亚
责任单位:自然处
协办单位:规财处、环评处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5、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大力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实用技术。
主管领导:王争亚、师伟
责任单位:自然处
协办单位:科技处、固废中心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6、支持信阳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和新乡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实验区建设的新举措。
主管领导:王争亚
责任单位:自然处
协办单位:规财处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7、组织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检查,建立管理档案,做好划界立标等基础工作,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
主管领导:王争亚
责任单位:自然处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8、加强对旅游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管,在全省旅游景点探索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创建活动。
主管领导:王争亚
责任单位:自然处
协办单位:监察总队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五、严格环评监督管理
29、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继续落实“四不批、三严格”,充分发挥环评审批“控制闸”、“ 调节器”和“刹手锏”的作用,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主管领导:宋丽英、王争亚
责任单位:环评处
协办单位:自然处、辐射处
完成时限:全年
30、按照《河南省建设项目分级审批规定》,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环评审批职责。
主管领导:宋丽英、王争亚
责任单位:环评处
协办单位:自然处、辐射处
完成时限:全年
31、积极推挤省十大产业振兴调整规划和6个产能过剩行业的规划环评。
主管领导:宋丽英、师伟
责任单位:环评处
协办单位:自然处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32、督促组织各市科学发展示范区、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展规划环评。
主管领导:宋丽英、师伟
责任单位:环评处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33、积极建立与发改、规划、国土、交通、水利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推动规划环评与规划编制同步进行。凡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暂不受理;已经开展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环评内容可适当简化。
主管领导:宋丽英
责任单位:环评处
协办单位:自然处
完成时限:全年
34、逐步建立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动态管理、 “三同时”验收管理与环评审批联动、项目审批与银行信贷挂钩等机制。
主管领导:宋丽英
责任单位:环评处
协办单位:自然处、辐射处、监察总队、监测中心站
完成时限:全年
35、督导部分重点行业积极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工程监理试点工作。
主管领导:宋丽英
责任单位:环评处
协办单位:科技处
完成时限:全年
36、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分期分批清查“十一五”期间审批项目,特别是产能过剩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严肃清查和处理建设项目在审批、设计、建设、试生产和验收各环节的突出问题,充分利用“黑名单”、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形成打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主管领导:宋丽英、马福立
责任单位:环评处
协办单位:监察室、法规处、自然处、辐射处、规财处、监察总队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六、全面建成监控系统
37、进一步明确责任,倒排工期,交叉推进,坚持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和重点督导等制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主管领导:陈新贵、易旭升
责任单位:自控办
完成时限:6月底前
38、优先把重点污染源(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城市环境空气三大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好,运行好,今年6月份组织对系统建设运行情况进行验收。
主管领导:陈新贵、易旭升
责任单位:自控办
协办单位:监察总队、监测站
完成时限:6月底前
39、加强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的管理,将准确有效的监控数据用于总量核算、环境管理、环境执法和排污收费等工作。
主管领导:陈新贵、易旭升
责任单位:自控办
完成时限:6月底前
40、建立健全各级环境监控中心值班、运行维护、预警和超标超限报告制度。
主管领导:易旭升
责任单位:自控办
完成时限:6月底前
41、尽快设立编制独立、人员固定的环境监控机构,为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的高效、稳定运行提供组织保障。
主管领导:李庆瑞、马福立
责任单位:人事处
协办单位:自控办
完成时限:全年
七、不断深化污染防治
42、全面推进“十一五”规划落实,努力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
主管领导:李庆瑞、陈新贵
责任单位:规财处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3、严格按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要求,淮河、海河、黄河等重点流域规划力争今年按期完成。
主管领导:马新春
责任单位:污防处
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44、严格按照《关于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分解目标任务,全力抓好落实。继续开展重金属和涉重金属企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
主管领导:马新春
责任单位:污防处
协办单位:监察总队
完成时限:按照《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时段落实。
45、研究编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
主管领导:马新春、师伟
责任单位:污防处
完成时限:8月30日前
46、组织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大检查”专项活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全省辐照装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高辐照装置的安全防护水平。
主管领导:王争亚
责任单位:辐射处
协办单位:辐射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47、创新辐射安全监管模式,实施辐射工作单位自行评估制度。积极推进遗留大型放射源的退役,确保全省辐射环境安全。
主管领导:王争亚
责任单位:辐射处
协办单位:辐射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48、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逐步建立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体系。组织开展废旧家电拆解处理及监督管理。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有效消除污染隐患。
主管领导:马新春
责任单位:固废中心
协办单位:污防处
完成时限:全年
49、加大《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项目的实施力度,争取资金支持,启动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
主管领导:马新春
责任单位:污防处
协办单位:规财处、自然处
完成时限:全年
50、完善南水北调总干渠保护区划工作。
主管领导:马新春、师伟
责任单位:污防处
协办单位:自然处、监察总队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51、积极推动“城考”、“创模”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争取实现创模“零”的突破。探索开展省级“创模”活动。
主管领导:马新春
责任单位:污防处
完成时限:全年
52、全面推进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检测线建设规范和验收规范,实行机动车尾气分类环保合格标志管理。
主管领导:马新春
责任单位:污防处
协办单位:监测站
完成时限:全年
53、加强城市河道和烟粉尘综合治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主管领导:马新春
责任单位:污防处
协办单位:监察总队
完成时限:全年
八、高度重视应急管理
54、加强环境应急机构及能力建设,狠抓平安建设,健全应急制度,组织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培训,修订《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推进环境应急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主管领导:段金生、周文献
责任单位:监察总队
协办单位:人事处
完成时限:全年
55、继续组织开展环境风险源排查,建立信息档案。认真做好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境信访的信息收集及案件查办等工作。
主管领导:段金生、王志华
责任单位:监察总队
协办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
九、努力夯实基础工作
56、组织编制全省环保“十二五”规划和污染减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
主管领导:陈新贵、师伟
责任单位:规财处
协办单位:法规处、人事处、科技处、总量处、环评处、监测处、污防处、自然处、辐射处、监察总队、环科院、、辐射中心、固管中心
完成时限:9月底前
57、切实抓好《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主管领导:段金生、王志华
责任单位:法规处
协办单位:宣教中心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58、制定《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细化处罚裁量标准等配套政策措施。
主管领导:段金生、王志华
责任单位:法规处
完成时限:3月底前
59、加强《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力争今年通过省人大审议。
主管领导:段金生、王志华
责任单位:法规处
协办单位:固管中心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60、全面实施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根据水质变化及实际需要,考核因子可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基础上适当增加。
主管领导:陈新贵
责任单位:监测处
协办单位:规财处、污防处、监测站
完成时限:9月30日前,完成考核因子的调整工作
61、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和完善矿区生态补偿、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森林资源生态补偿政策,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生态补偿政策体系。
主管领导:段金生、王志华
责任单位:法规处
协办单位:自然处
完成时限:2010年完成调研工作
62、继续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绿色信贷、绿色财政、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
主管领导:段金生、王志华
责任单位:法规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63、研究制定《河南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实施铅工业污染物和发酵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主管领导:宋丽英、师伟
责任单位:科技处
协办单位:污防处、环科院
完成时限:6月底前
64、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做好环境应急监测,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开展农村环境监测,争取在生态监测(卫星遥感数据解析)方面寻求突破。
主管领导:陈新贵
责任单位:监测处
协办单位:规财处、监测站
完成时限:按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65、切实加强对水专项涉豫课题的管理,协调解决好配套资金的落实,确保完成水专项涉豫课题年度阶段性目标任务。
主管领导:宋丽英、师伟
责任单位:科技处
协办单位:规财处、环科院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66、组织做好“十二五”水专项我省科技需求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列入国家“十二五”水专项研究计划。
主管领导:宋丽英、师伟
责任单位:科技处
协办单位:环科院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67、实施地表水水质监控预警制度,建立上下游联动的预警反应机制,定期召开环境质量分析例会。
主管领导:马新春
责任单位:污防处
协办单位:监测处、监测站
完成时限:全年
68、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力遏制环境事件高发势头。
主管领导:段金生、周文献
责任单位:监察总队
协办单位:有关处室、单位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69、严格实施环保责任目标、区域限批、挂牌督办、后督查、节假日环境监管、定期分片督导、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主管领导:段金生、王志华
责任单位:法规处、办公室、监察室
协办单位:环评处、污防处、自然处、辐射处、监察总队
完成时限:全年
70、切实加大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力度, “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主管领导:段金生、周文献
责任单位:监察总队
完成时限:全年
71、研究制定钢铁、味精、啤酒、氧化铝、制革等5类行业的现场环境监察技术指南,以及《河南省环境监察效能考核办法》、《河南省重点企业环境保护监督员制度推广实施办法》。
主管领导:段金生、周文献
责任单位:监察总队
完成时限:8月底前
72、继续开展中原环保世纪行、环境大接访和“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宣传活动,全面推进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
主管领导:段金生、王志华
责任单位:宣教中心
完成时限:3月底完成各项宣传活动方案,全年落实
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73、理顺体制、强化职能、增加编制、争取经费、配好人员,努力为全省环保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障。
主管领导:李庆瑞、马福立
责任单位:人事处
协办单位:规财处
完成时限:全年
74、严格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建设,争取保持“省级优质服务窗口”。
主管领导:段金生、王志华
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办单位:监察室、法规处
完成时限:全年
75、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电子政务,逐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受理、审核、公示、公告。
主管领导:段金生、王志华
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办单位:环评处、自然处、辐射处、污防处、自控办、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76、坚持求真务实,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坚持调查研究,科学决策,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持真抓实干,提高效率,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整治文风、会风和作风。
主管领导:马福立
责任单位:监察室
协办单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77、健全完善人财物和行政审批等重要领域、重要环节的相关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主管领导:马福立
责任单位:监察室
协办单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78、多方争取中央节能减排、农村环保、能力建设等环保专项资金,建立完善项目库。
主管领导:陈新贵
责任单位:规财处
协办单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79、大力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辐射、宣教标准化建设和固体废物、环保科研能力建设。
主管领导:陈新贵
责任单位:规财处
协办单位:监察总队、监测站、环科院、辐射中心、宣教中心、固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80、继续开展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制度“五大建设”,努力建设“六型机关”,进一步提高环保系统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主管领导:马福立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协办单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主题词:行政管理 督查 通知
主办:办公室 督办:办公室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