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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豫环〔2010〕1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0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细化分解,抓好落实。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日

2010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要求,坚持“两保一高”,推动科学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把保增长和调结构、促进发展和污染减排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以防治污染促进社会和谐,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工作目标是: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0.8%和1.2%;全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较上年降低15.6%和11.7%;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水质平均达标率98%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平均不低于295天;努力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超额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辐射事故,确保全系统不出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一、继续强化污染减排

      1、狠抓减排措施落实。继续深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火电脱硫设施和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监管,保证已建成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高效运行。督促各级政府加快市县第二轮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已建成14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网配套建设,形成新增减排能力。加强对全省大气污染源特别是燃煤电厂、水泥厂的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快冶炼、化工、建材、石油加工等非电企业减排项目的建设。配合省发改委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河南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中对小火电、造纸、焦化、电石、建材、有色、钢铁、化工、皮革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要求,运用建设项目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权交易等措施,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

      2、开展环境容量预算。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聚集区对总量指标的需要,重点支持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清洁生产水平高、污染物排放少,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实现排放总量优化配置、环境容量高效利用。充分运用污染源普查成果,以普查数据为基础,以加强和改进环境统计工作为手段,科学、合理确定“十二五”污染减排基数。

      3、开展氨氮和氮氧化物总量调研工作。对涉及排放氨氮、氮氧化物的污水处理厂、化肥企业、电力、水泥、冶金行业、养殖业等进行调研,进一步摸清排放底数和实际污染状况,研究控制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对策。

      4、完善动态总量管理制度。在继续实行总量减排月报、季核、半年公示和减排预警制度的基础上,加大调度通报、现场核查力度,做到前三季度每季度、9月份以后每月向社会定期通报减排情况;并结合环境统计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对策,使总量管理进一步精细化、动态化、规范化。

二、狠抓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对黑河、蟒河、安阳河、金堤河等污染较重的流域,平顶山石龙区、开封尉氏废旧金属冶炼、渑池义马城区等污染较重的区域,铅冶炼、焦化、电解铝、皮毛皮革加工等污染较重的行业,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以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铬渣无害化处置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等。各市也要安排确定本辖区内1-2个污染严重的流域、区域或行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2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送省环保厅。

三、支持服务发展大局

      创新环评管理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力支持“转型升级双千工程”、重大产业升级、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化、核电等项目建设,巩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对列入省联审联批名单的建设项目,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加快报批、审批进度。在强化服务指导、下放审批权限、简化程序内容、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收费标准、打捆审批项目、保障环境容量、给予资金支持等8个方面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对已完成规划环评的产业集聚区内的企业集团项目,进行打捆审批,可在5年内分期实施;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不再进行技术评估,直接予以审批;产业集聚区内省重点项目的排污总量指标,当地不足部分通过全省统一调剂、有偿使用、排污权交易等方式解决。

四、深入推进农村环保

      1、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争取中央“以奖促治”资金的支持,落实省级“以奖促治”资金,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推行“以片为主、点片结合”的治理模式,在环境问题集中区域实行连片综合治理,建设集中治污设施,大力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实用技术,加快建立“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抓好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安排的4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对居住分散的村庄、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积极推广低成本、易管理的污水处理模式。支持信阳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和新乡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实验区建设,研究探讨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新举措。

      2、扎实开展生态创建活动。启动生态省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继续做好407个省级生态村和82个省级生态乡镇的创建工作,尤其是统筹安排好67个南水北调移民村的生态村创建工作。在全省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力争年内实现“零”的突破。

      3、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检查,建立管理档案,做好划界立标等基础工作,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加强对旅游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管,在全省旅游景点探索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创建活动。

五、严格环评监督管理

      1、加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坚持环保要求不放松、环保标准不降低,切实做到为保增长服务、为保环境把关。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继续落实“四不批、三严格”,充分发挥环评审批“控制闸”、“ 调节器”和“刹手锏”的作用,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依据省政府新修订的《河南省建设项目分级审批规定》,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环评审批职责。

      2、贯彻落实规划环评条例。依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以及我省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包括石油化工、煤化工、盐化工)、煤矿开发、交通、印染、水泥、多晶硅等行业的规划环评,促进以上重点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并为今后规划内重要产业基地建设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打好基础。各市科学发展示范区、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必须进行规划环评。积极建立与发改、规划、国土、交通、水利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推动规划环评与规划编制同步进行。进一步完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凡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暂不受理;已经开展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环评内容可适当简化。

      3、着力解决建设项目违法问题。建立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动态管理、 “三同时”验收管理与环评审批联动、项目审批与银行信贷挂钩等机制。在部分重点行业积极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工程监理试点工作。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治理作为解决建设项目违法问题的重要手段,分期分批清查“十一五”期间审批项目,特别是产能过剩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严肃清查和处理建设项目在审批、设计、建设、试生产和验收各环节的突出问题,充分利用“黑名单”、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形成打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六、全面建成监控系统

      1、强力推进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倒排工期,交叉推进,坚持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和重点督导等制度,今年6月底前必须建成投运环境自动监控系统。优先把用于总量减排核定的重点污染源(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城市环境空气三大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好,运行好,确保顺利通过环保部6月份组织的验收。

      2、建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加强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的管理,将准确有效的监控数据用于总量核算、环境管理、环境执法和排污收费等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环境监控中心值班、运行维护、预警和超标超限报告制度,使监控系统建以致用,以使用促建设,以使用促完善。尽快设立编制独立、人员固定的环境监控机构,为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的高效、稳定运行提供组织保障。

七、不断深化污染防治

      1、全面推进十一五规划完成。狠抓“十一五”环保规划落实,努力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严格按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做好国家对我省、省对各市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向组织部门通报。淮河、海河、黄河等重点流域规划力争今年按期完成。

      2、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继续强化现有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坚决取缔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可能污染水源水体的活动,积极推进设标立界工作。组织开展影响和威胁饮水安全重点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估、重点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以及城镇、重点乡镇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和评估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饮用水源地水环境安全。

      3、集中精力解决重金属污染问题。严格按照《关于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分解目标任务,全力抓好落实。继续开展重金属和涉重金属企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摸清重金属污染情况,确定重点防控区域、行业、企业和高风险人群,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研究编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

      4、加强辐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大检查”专项活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全省辐照装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高辐照装置的安全防护水平。创新辐射安全监管模式,实施辐射工作单位自行评估制度,强化企业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推进遗留大型放射源的退役,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确保全省辐射环境安全。

      5、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收集、暂存、运输、处置、交接等各环节管理,逐步建立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体系。组织开展废旧家电拆解处理及监督管理。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有效消除污染隐患。

      6、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加大《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项目的实施力度,争取资金支持,启动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完善南水北调总干渠保护区划工作,切实抓好工程施工期间的生态环保,为确保一渠清水北送奠定基础。

      7、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城考”、“创模”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争取实现创模“零”的突破。探索开展省级“创模”活动。全面推进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检测线建设规范和验收规范,实行机动车尾气分类环保合格标志管理。加强城市河道和烟粉尘综合治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八、高度重视应急管理

      切实加强环境应急工作。加强环境应急机构及能力建设,狠抓平安建设,健全应急制度,组织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培训,研究修订《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推进环境应急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一旦发生应急事件,能够做到五个“第一时间”,即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千方百计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继续组织开展环境风险源排查,建立信息档案。认真做好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境信访的信息收集及案件查办等工作,真正做到“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九、夯实基础工作

      1、组织编制十二五环保规划。按照国家和我省环保“十二五”规划的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科学分析今后一个时期的形势,今年上半年要做好数据、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全面完成规划重大专题研究,明确规划目标指标、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举措,形成我省环保“十二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文本框架;下半年要做好规划文本的编制工作,完成我省 “十二五” 环保规划和污染减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14个方面的专项规划初稿,形成比较完整的“十二五”环保规划体系。

      2、逐步完善环境政策法规体系。切实抓好《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着手制定《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细化处罚裁量标准等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力争今年通过省人大审议。

      3、研究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全面实施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根据水质变化及实际需要,考核因子可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积极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和完善矿区生态补偿、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森林资源生态补偿政策,争取尽快在全省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生态补偿政策体系。继续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绿色信贷、绿色财政、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用经济手段加快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步伐。

      4、推进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河南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规划》,逐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政策、资金、人才等保障机制,推动规划的落实。组织编制、实施铅工业污染物和发酵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促进这些行业的技术工艺进步和治污水平提高。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5、狠抓环境监测工作。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做好环境应急监测,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使之逐步具备测得出、测得准、说得清的能力。探索开展农村环境监测,争取在生态监测(卫星遥感数据解析)方面寻求突破。

      6、组织做好水专项工作。根据国家水专项办的统一要求,切实加强对水专项涉豫课题的管理,协调解决好配套资金的落实,确保完成水专项涉豫课题2010年度阶段性目标任务。组织做好“十二五”水专项我省科技需求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列入国家“十二五”水专项研究计划。

      7、实施地表水水质监控预警制度。建立组织健全、职责到位、集中管理、快速反应、上下游联动的预警反应机制,定期召开环境质量分析例会,对地表水责任目标考核断面水质周均值累计2次超过目标值的,予以黄牌警告;累计8次超过目标值的,暂停审批流域内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直至该断面水质连续8周稳定达标;累计11次超过目标值的,视为未完成该断面责任目标。

      8、加强环境执法监督。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紧扣重金属污染等热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全力遏制环境事件高发势头。严格实施环保责任目标、区域限批、挂牌督办、后督查、节假日环境监管、定期分片督导、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加大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力度, “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研究制定钢铁、味精、啤酒、氧化铝、制革等5类行业的现场环境监察技术指南,以及《河南省环境监察效能考核办法》、《河南省重点企业环境保护监督员制度推广实施办法》,提高环境监察能力和水平。

      9、深化环境宣传教育。突出“以人为本、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围绕中心、全面推进”基本工作方针,积极宣传建设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探索环保新道路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成果,继续开展中原环保世纪行、环境大接访和“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宣传活动,全面推进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环境,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为环保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十、加强自身建设

      1、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省市县机构改革为契机,在理顺体制、强化职能、增加编制、争取经费、配好人员等方面做好工作,努力为全省环保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障。严格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建设,争取保持“省级优质服务窗口”。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电子政务,逐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受理、审核、公示、公告。坚持求真务实,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坚持调查研究,科学决策,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持真抓实干,提高效率,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整治文风、会风和作风。

      2、坚持反腐倡廉。围绕人财物和行政审批等重要领域、重要环节,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3、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多方争取中央节能减排、农村环保、能力建设等环保专项资金,建立完善项目库。大力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辐射、宣教标准化建设和固体废物、环保科研能力建设。继续开展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制度“五大建设”,努力建设“六型机关”,进一步提高环保系统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打好决胜战,谋划新篇章,努力完成“十一五”环保目标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主题词:环保 综合 要点 通知

主办:办公室 督办:办公室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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