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 段金生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
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报请省政府新闻办批准,我厅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五项内容:一是发布2009年全省环境质量概况。二是介绍我省实行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的进展情况。三是通报2009年实施“区域限批”、挂牌督办和列入环保“黑名单”的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四是通报开展全省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情况。五是通报2010年全省环保工作重点。
在过去的一年里,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省环保工作紧紧围绕“坚持‘两保一高’,推动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严格目标考核,强化环境监管,深化污染减排,切实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和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圆满完成了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全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8年下降3.79%和6.68%,分别比2005年削减12.54%和15.88%,提前一年实现了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一五”减排目标,推动了全省环境质量整体上持续改善。
一、2009年全省环境质量概况
2009年,全省环境质量整体上继续保持改善态势。
(一)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09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COD)、氨氮达标率分别为94.9%和92.6%,同比分别上升1.4和 1.7个百分点。
18个省辖市地表水环境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COD)达标率,由高到低分别为:洛阳、济源、信阳、驻马店等4个省辖市为100%,平顶山、安阳、商丘、南阳、周口、新乡、焦作、鹤壁、开封、漯河、许昌、三门峡等12个省辖市在90%以上,濮阳在80%以上,郑州在70%以上。
18个省辖市地表水环境责任目标断面水质氨氮达标率,由高到低分别为:信阳、驻马店2个省辖市为100%,焦作、济源、安阳、许昌、商丘、鹤壁、新乡、洛阳、南阳、平顶山、三门峡、濮阳等12个省辖市在90%以上,开封、漯河、郑州等3个省辖市在80%以上,周口在70%以上。
(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09年,全省省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90.8%。其中,信阳、鹤壁、南阳、商丘、驻马店、开封、新乡、漯河、洛阳、平顶山、濮阳、周口、许昌等13个省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在90%以上;三门峡、安阳、郑州、焦作、济源等5个城市在80%以上。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09年,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99.5%,平顶山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91.5%,其它城市均为100%。与2008年相比,除平顶山市有所下降外,其它城市仍保持100%达标率。
(四)省辖淮河流域出省境断面水质状况
2009年,省辖淮河流域10个出省境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COD)或高锰酸盐指数、氨氮达标率分别为96.7%和86.6%;与2008年相比,省辖淮河流域出省境断面化学需氧量(COD)或高锰酸盐指数、氨氮达标率分别上升1.0和3.9个百分点,水质有所好转。
(五)省辖海河流域出省境断面水质状况
2009,省辖海河流域出省境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COD)累计达标率为98.1%;与2008年相比,累计达标率上升18.3个百分点,水质有所好转。
(六)省辖黄河流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2009,省辖黄河流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高锰酸盐指数累计达标率为100%,与2008年相比,继续保持100%达标率。
注:国家考核我省海河、黄河流域水质仅有化学需氧量(或高锰酸盐指数)因子,不考核氨氮因子。
二、我省实行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的进展情况
(一)我省去年在沙颍河、海河流域实行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试点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推动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持续好转,按照省政府的部署,我省从2009年1月起,在省辖沙颍河流域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从2009年8月起,在省辖海河流域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
1、省辖沙颍河流域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的进展情况。2009年,省辖沙颍河流域郑州、开封、许昌、漯河、平顶山和周口等6个省辖市共扣缴生态补偿金8407.55万元。其中,5个省辖市扣缴数额从多到少依次为:郑州市、漯河市、周口市、平顶山市、许昌市;开封市因监测断面水质没有超标而未扣缴。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扣款主要集中在2009年的上半年,共扣缴补偿金6571.3万元,占全年扣缴总额的78.15%;2009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各市采取了多种有效举措,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流域内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各市生态补偿金扣款额也明显下降。
2、省辖海河流域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的进展情况。2009年8月至2009年12月,省辖海河流域濮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等5个省辖市共扣缴生态补偿金32万元,其中,濮阳市被扣缴生态补偿金32万元,安阳、鹤壁、新乡、焦作4个省辖市因监测断面水质没有超标而未扣缴。
3、省辖沙颍河、海河流域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促进了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的力度和进度。二是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09年,沙颍河流域13个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达标率分别为86.7%、83.3%,比2008年分别提高了19和22个百分点。海河流域16个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达标率分别为98.3%、98.9%,比2008年8-12月份分别提高了5.2和1.6个百分点。
(二)今年起在全省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
2010年1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长江、淮河、黄河和海河四大流域18个省辖市实行地表水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力争通过这项重要经济政策,进一步推动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办法》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明确了环保、水利、财政等部门及各省辖市政府的职责。省环保厅负责制定水环境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方案,并负责水环境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数据及管理工作。省水利厅负责制定水环境生态补偿水量监测方案,并负责水环境生态补偿水量监测数据及管理工作。省财政厅负责生态补偿金扣缴及资金转移支付。各省辖市政府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及总量控制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断面水质达到考核目标的要求。
二是明确了考核因子和生态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与各省辖市政府签订的年度环保责任目标,考核因子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根据水质变化及实际需要,考核因子可适当增加。根据水污染防治要求和治理成本,确定生态补偿标准为化学需氧量每吨2500元,氨氮每吨10000元。
三是明确了生态补偿金的计算方式。由各考核监测断面的超标污染物通量与生态补偿标准确定,以水质浓度和流量计算污染物通量,作为生态补偿扣缴依据,把河流污染监测情况和水量监测情况合并计算,既考虑水质,又考虑水量,全面反映各流域的排污总量,计算方法更加科学。
四是明确了生态补偿金的用途和奖励标准。扣缴的生态补偿金用于上下游生态补偿、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水质、水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以及对水环境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的省辖市的奖励等。扣缴金额的50%用于上游省辖市对下游省辖市的生态补偿,扣缴金额的50%用于水环境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省辖市的奖励、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水质、水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等。扣缴生态补偿金和水源地生态补偿金采取省财政年终结算时扣收该市财力的办法。
五是明确了信息公开方式。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每月向各省辖市政府通报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省环保厅将每季度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各省辖市生态补偿金的扣缴情况。
三、通报2009年实行“区域限批”、挂牌督办和列入环保“黑名单”的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2009年,省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环保厅对24家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企业和2个县(区)分别实施了挂牌督办、列入环保“黑名单”和“区域限批”等行政措施。对挂牌督办、列入环保“黑名单”和“区域限批”的环境违法问题,省环保厅联合有关部门强化督导,各相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督办要求,加大督查力度,相关企业加大整改力度,积极推动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列入挂牌督办的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河南省世纪新峰水泥有限公司、固始鹏鑫锌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三门峡市河西林场老鸦岔金矿等5家企业已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省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经过现场核查验收,决定予以摘牌。
列入环保“黑名单”的河南亚新钢铁实业有限公司、漯河兴茂钛业化工有限公司和河南省天择实业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等3家企业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省环保厅经过现场核查验收,决定将以上3家企业撤出环保“黑名单”。
列入“区域限批”的南阳市镇平县,对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省环保厅经过现场核查验收,决定对南阳市镇平县予以解限。
下一步,省环保厅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挂牌督办、环保“黑名单”和“区域限批”制度规定,进一步督促有关政府和企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快完成整改。对久拖不决,迟迟完不成整改任务的,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通报全省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情况
2009年,我省把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还把此项工作列入向全省人民承诺的“十大实事”。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齐抓共管下,全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贾鲁河郑州段、惠济河开封段、卫河新乡段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3条河流3个考核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平均值分别较2008年下降23%和32.6%;二是在全省造纸、电镀、制药、合成氨和硫酸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深度治理,大力推动非电行业脱硫工程建设,关闭淘汰了落后企业193家,有568家完成深度治理或非电脱硫设施建设任务,对23家实施停产治理,大幅度削减了污染物排放量;三是通过对淅川钒土冶炼、巩义米河镇、信阳明港镇和陕县刚玉、登封、巩义、偃师、禹州耐火材料企业等8个区域实施污染综合治理,使这些区域降尘浓度同比下降均在30%以上,最高下降幅度达到61.7%;四是通过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促进了农村地区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有357个村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文明村,60个乡镇完成优美小城镇创建任务,3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完成污染治理示范工程;五是全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进展顺利,环境监管能力、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提高。省环境监控中心显示系统、省放射性废物库自动监控系统投入试运行。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了视频与在线信息相结合的自动监控,河流水质自动站的监测数据,已用于责任目标考核、流域生态补偿等工作,为污染减排、环境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全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较好地维护了城乡居民的环境权益,进一步改善了环境质量,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了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010年1月29日,省政府下发了省环保厅等10个部门联合制定《2010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全省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工作标准及保障措施。
今年全省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对黑河、安阳河、蟒河、金堤河等污染较重的流域,平顶山石龙区、开封尉氏废旧金属冶炼、义马渑池城区等污染较重的区域,铅冶炼、焦化、电解铝、皮毛皮革加工等污染较重的行业,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以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铬渣无害化处置、农村环境等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力争通过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集中解决一批突出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同时,各省辖市也将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本辖区内1-2个污染严重的流域、区域或行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为确保环境综合整治落到实处,省政府明确了六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各省辖市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要加强指导和督查,切实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二是强化监管。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列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中的重点区域、排污企业、污水处理厂的监控力度,建立监管记录,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要加强日常巡查,严防已关闭的污染企业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
三是齐抓共管。环保部门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监察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电监部门、水利部门、农业部门等要依照相关职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四是责任追究。对2010年11月底前完不成本方案确定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视为该省辖市的环境保护目标没有完成,并追究相应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社会监督。各省辖市政府要在2010年3月10 日前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本年度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在12月10日前将各项任务的具体完成结果报省政府并向社会公告。省环保厅将于年中、年底两次向社会发布各省辖市和有关部门工作任务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 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加强调度。各省辖市要将列入省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依法被关闭企业及生产线名单、停产和限期治理企业名单据实上报省环保厅备案,并于每月25日向省环保厅报送本月工作进度。省环保厅每月汇总一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省政府并通报各省辖市政府。
五、简要介绍2010年全省环保工作重点
今年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要求,坚持“两保一高”,推动科学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把保增长和调结构、促进发展和污染减排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以防治污染促进社会和谐,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作目标是:两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0.8%和1.2%;全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较上年降低15.6%和11.7%;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水质平均达标率在98%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平均不低于295天;努力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超额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辐射事故,确保全系统不出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为此,省环保厅将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污染减排。督促各地加快第二轮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已建成140座污水处理厂的管网配套建设。加快冶炼、化工、建材、石油加工等非电企业减排项目的建设。继续深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开展环境容量预算工作,重点支持清洁生产水平高、污染物排放少,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实行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两套体系同步进行,实现普查数据科学、准确更新。做好氨氮和氮氧化物总量调研和对策研究工作,为氨氮和氮氧化物污染减排工作开展奠定基础。完善动态总量管理制度,继续实行总量减排月报、季核、半年公示和减排预警制度。
二是狠抓环境综合整治。我们将严格按照省政府下发的实施方案的内容、标准和要求,督促各省辖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流域和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全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是支持服务发展大局。全力支持“转型升级双千工程”、重大产业升级、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化、核电等项目建设。不断创新环评管理机制,在强化服务指导、下放审批权限、简化程序内容、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收费标准、打捆审批项目、保障环境容量、给予资金支持等8个方面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
四是深入推进农村环保。进一步健全“以奖促治”政策措施。扎实开展生态创建活动,继续做好407个省级生态村和82个省级生态乡镇的创建工作。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推广低成本、易管理的污水处理模式,加快建立“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加强典型指导,支持信阳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和新乡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实验区建设,研究探讨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新举措。
五是严格环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规划环评条例,积极开展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包括石油化工、煤化工、盐化工)、煤矿开发、交通、印染、水泥、多晶硅等行业规划环评,推动规划环评与规划编制同步进行。进一步完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凡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暂不受理;已经开展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环评内容可适当简化。着力解决建设项目违法问题,严肃清查和处理建设项目在审批、设计、建设、试生产和验收各环节的突出问题。
六是全面建成监控系统。按照“覆盖全省、功能完备、技术先进、全国一流”的总体要求,加快建设进度,确保今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
七是不断深化污染防治。着力解决饮用水源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辐射安全监管、固体废物管理、城市环境保护等关系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为确保水质安全奠定基础。
八是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加强环境应急机构及能力建设,研究修订《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推进环境应急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一旦发生应急事件,能够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同志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在过去的一年里,全省环保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克难攻坚,锐意进取,取得了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多项环保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等突出成效。这是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全省人民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的结果,更是包括诸位在内的广大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们大力宣传、积极推动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河南省环保厅,对各级领导、全省人民、广大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决胜年,也是谋划“十二五”规划的基础年,环保工作压力大、任务重,衷心的希望大家今后能够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共同推动我省环境保护事业在新起点上取得新成绩、新突破,为建设绿色中原、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借此机会,祝新闻界的朋友们新年愉快,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合家幸福。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