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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在广东惠州召开全国环境统计工作会议


  2009-11-24

环保部在广东惠州召开

全国环境统计工作会议

    11月10-12日,环境保护部在广东省惠州市召开了2009年度全国环境统计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厅(局)分管厅(局)长、处长、具体负责同志、技术支持单位统计人员,环境保护部总量司、污防司、普查办、监测司、监察局、生态司、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有关领导,六大督查中心的主管主任、处长,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相关负责同志等,与会代表约205人,总量司刘长根副司长主持会议,张力军副部长在会议上做了重要讲话。

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听取张力军副部长的讲话;二是地方环境统计工作经验交流和讨论;三是安排2009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四是布置2009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

    一、张力军副部长讲话主要内容

    张力军副部长在题为“抓住机遇 正视困难努力开创环境统计工作新局面”的讲话中,分五个部分对环境统计工作进行了概述。

    1、近年来环境统计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特别是是启动了与污染源普查的衔接工作,加强了环境统计分析和服务。成绩不平凡,来之不易。

    2、充分认识环境统计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张力军副部长就此问题指出:首先是与污染源普查工作统筹衔接的问题。普查结果与目前的环统数据间存在明显差异,如何积极稳妥地做好两者间的衔接,改进现行的环境统计管理体系,提升环境统计工作水平,是当前急需研究和解决的现实问题;其次是合理确定“十二五”减排基数问题。“十一五”因为基数不准,环保部在减排核查核算中采取的“淡化基数”的做法,使一些省吃了苦头,做了难。目前有了重大国情调查结果的普查数据,“十二五”再不能“基数不准”了,如何以普查数据为基础,在继续推进现行污染减排工作的同时,科学、合理确定“十二五”减排基数,是污染减排工作对环境统计工作提出的紧迫要求;再次是与总量减排数据合理衔接的问题。环统与减排核查核算两种方法都是科学的。“十一五”采取的减排核查核算的方法,效果很好,得到了有关方面的肯定,是推动减排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一条主要经验;“十二五”的减排任务将会更加艰巨,任务指标可能会更多(目前初步确定:COD和二氧化硫两项指标还要继续减排,增加氮氧化物和氨氮两项减排指标,有湖泊的地方增加总磷减排指标,电力行业增加烟尘减排指标),仍将会采取以核查核算为主导的办法。因此加强与总量减排数据的衔接是今后环境统计工作要面临的重要课题;此外是环境统计工作急需加快改革的问题。环保部认为:各级环保部门必须有一个直属单位作为环境统计工作的技术支撑,环保部已将支撑单位设在中国环境监测中心站。鉴于全国的环境监测系统机构完整,业务相近,经费相对有保障,为便于上下对口,明确责任,建议各省也将环境统计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设在环境监测站

    3、切实做好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

    根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污染源普查结果要作为环境保护基础数据,为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体系构建平台,为“十二五”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奠定基础。但是,普查数是2007年的年度数,要作为“十二五”基数进行应用,就必须进行动态更新。环保部党组慎重研究决定:在2009年和2010年,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两套体系同时开展工作(两项工作同时布置、错时上报)总体要求是:2009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仍按现行方式继续做好,同时以2007年普查数据为基础,参照普查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总量司关于动态更新的一系列技术规程、路线、标准等,确定入户发表调查对象,进行县、市、省、环保部逐级调查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省普查结果的动态更新数据表(库)和工作总结。

    本次普查动态更新工作坚持“动态调整、重点调查、总体核算”的原则。动态调整指:按照现在的时间节点,对污染源已经发生变化的,或者2007年普查数据库中存在严重失真的数据,进行更新;重点调查指:从普查数据库中筛选出占污染排放量85%的主要污染源,并对上年环统数据库进行清库整理和纳入新增企业后进行发表调查;总体核算指:采用综合报表的做法核算。

    调查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工作中需要特别注意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重视与农业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各级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次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的责任人,要加强领导,克服困难,组织力量,全力以赴打好这场攻坚战。

    4、抓实抓好2010年环境统计的各项工作

    2010年环境统计工作总的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即加强环境统计支撑和保障能力;突出一个重点——推进环境统计管理改革;坚持一个核心——提高环境统计数据科学性、真实性;实现一个衔接——环境统计与污染源普查工作相衔接;加强一个能力——环境统计基础能力建设。

    2010年环境统计重点工作:第一,加强环境统计基础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第二,抓住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的机遇,推进环境统计管理体系的改革与完善;第三,严格环境统计审核制度和管理责任,切实提高环境统计数据质量。环保部决定:环境统计数据核查纳入督查中心职责范围,各督查中心在日常核查工作中,注意统计数据的核查核实,切实承担起监督管理职责。对由督查中心查出的环境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环保部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减污染减排监察系数。各省环境监察系统,也要增加审核省内各级环境统计数据质量的职能,形成一整套工作审核新机制;第四,加强统计数据的管理分析,提高环境统计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第五,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切实做好2010年环境统计年报季报等相关工作。

    二、大会进行了环境统计工作经验交流

    张部长在大会上点名表扬了河南等6省加强环境统计数据层层会审,环境统计数据与减排核查核算数据的衔接工作有所加强,数据质量有所提高,消灭虚拟地区、虚拟企业的现象。广东省、山东省、宁波市就环境统计工作做了典型发言,会议分6个组进行了工作讨论和交流,各省都希望尽快改进目前的环境统计工作体制和方法,切实关注减排数据与环境统计数据间的矛盾。

    三、关于2009年环境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安排

    执行原有报表制度。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按照“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严格数据审核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和推广多部门联合会审制度,加强与发改委、统计局等部门的沟通,拓宽审核渠道,保证数据质量。综合年报要在3月20日前上报完毕。

环境统计技术指导支持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四、关于污染源普查2009年度动态更新工作其他要求

    总量司于飞副巡视员对污染源普查2009年度动态更新工作做了进一步的部署,要求各省最迟要在4月30日前上报省级更新表和数据库,建议各省安排省辖市环保局在3月31日前向省厅上报其省辖市污染源动态更新报表,县区报表应在2月28日前上报市局。

各省上报动态更新数据库时,要同时报送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各督查中心也要在4月30日前向环保部报对各省动态更新工作情况的核查报告。

惠州环统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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