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风行风工作,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根据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在系统深入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提出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建设和谐中原做出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深化贾鲁河郑州段、惠济河开封段、卫河新乡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根据省政府确定的2009年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目标要求和污染减排目标,结合本地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环境基础设施运行情况,制定专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计划和责任。
(二)对全省所有造纸、电镀、制药、合成氨和硫酸企业实施深度治理。根据国家和我省新出台的造纸、电镀、制药、合成氨等行业的相关标准和《河南省硫酸工业水污染治理技术规程》要求,对全省造纸、电镀、制药、合成氨、硫酸生产企业进行排查,确定关闭淘汰和深度治理企业名单,下达关闭淘汰和限期治理通知书。对没有按期完成深度治理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
(三)推进非电行业脱硫工程建设。对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大的氧化铝、化工、碳素、铅(锌)冶炼、黄金冶炼行业进行调查,确定需要进行脱硫工程建设的企业名单,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
(四) 淅川钒土冶炼、巩义米河镇和信阳明港镇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陕县刚玉和登封、巩义、偃师、禹州耐火材料企业环境综合整治。
(五)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省政府确定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目标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六) 开展环境大接访活动,保障人民环境权益。按照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持续开展环境大接访宣传活动的通知》(豫环文〔2007〕320号)要求,深入开展环境大接访活动,进一步拓宽民情民意反映渠道,切实解决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工作标准
关闭、拆除违法企业或其生产线标准:必须依法吊销或变更企业营业执照,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料。
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深度治理标准:治理工艺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技术政策和省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规范要求,治理期间不得超标排污。
生态文明村创建标准:达到省级生态文明村考核验收条件和指标要求。
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标准:实施污染治理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要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要求。
四、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是2009年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全省环保队伍的整体形象,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
(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违法排污企业,要坚决停产到位。对“十五小”企业,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三)严格督察。省环保厅将不定期派出督察小组,到各地进行检查督导,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对组织不力、动作迟缓的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行政责任。
(四)强化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宣传、推广环保系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