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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表彰河南省首批“环境教育基地”的决定


  2009-09-17

各省辖市环保局,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环保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河南省环境教育基地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08〕102号)要求,各省辖市环保局积极配合开展省级“环境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由各省辖市推荐,经省环保局创建环境教育基地领导小组严格考核和最终决定,授予河南省环境监测站等19家单位省级“环境教育基地”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按照《河南省环境教育基地考评标准》完善各项措施,更好地发挥社会环境教育功能,为我省环境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河南省首批省级环境教育基地名单

二○○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

河南省首批省级环境教育基地名单

1、

河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3、

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4、

郑州市环境监控中心

5、

郑州市五龙口污水处理厂

6、

郑州市绿文广场管理处

7、

许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8、

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

9、

漯河市环境监测站

10、

漯河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11、

西峡恐龙遗迹园旅游有限公司

12、

焦作云台山风景区名胜区

13、

康达环保焦作水务有限公司

14、

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5、

安阳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16、

安阳市殷墟宫殿宗庙遗址管理处

17、

濮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18、

三门峡市环境监测站

19、

三门峡市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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