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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


  2006-05-30
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emissions from motorcycles under running mode
(GB 14622-2002   2003-01-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摩托车排气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14621-19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部分修订;GB/T14622-19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 工况法》的全部修订。本标准代替GB14621-19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工况法测量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部分的内容。本标准全部代替GB/T14622-19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工况法》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排气污染物中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x)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整车整备质量小于400kg、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装有火花点火式发动机的两轮或三轮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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